METHOD
方法不是秘密,做才是。
这一页把三个工具背后的判断讲清楚。它们没有一条是独门心法——任何像样的机构都知道该问这些。 稀缺的从来不是清单,是有人真的一条一条去问。
01
为什么先查「材料是否可被尽调」,而不是「项目好不好」
判断项目好坏需要行业认知、时间和运气,不同的人给出不同答案,而且多半要事后才知道谁对。但「这份材料能不能支撑一次尽调」是客观的:有没有主体信息、专利权属交代没有、数字自不自洽——这些今天就能验证,不需要预测未来。
对递材料的一方,这意味着一件很实在的事:红灯里的大部分,你在见资金方之前自己就能消掉。主体、权属、关键人这三项补齐通常只要几天,而补齐之后你的议价位置完全不同——对方不再是在「审查一个可疑对象」,而是在「评估一个准备好的对手方」。
02
为什么估值算术单独拎出来
因为它是唯一一条可以在二十秒内被完全证伪的。融资额 ÷ 出让比例 = 投后估值,投后减融资额 = 投前估值。三个数字里给定两个,第三个就没有自由度。
真实见过的写法:融资 5000 万、出让 10%、投前 5 亿、投后 10 亿。按前两个数反推,投前应是 4.5 亿、投后 5 亿;写下的两个数一个偏了 11%,一个偏了整整一倍。这一页不会让人觉得「估值有点高」,只会让人觉得「这份材料没人认真核过」——后面写得再好也很难挽回。
03
为什么高校与院所背景的项目要额外问两句
不是不信任,是这类项目有两个结构性问题,几乎每次都要单独确认:
- 成果权属。参与国际标准制定、拿过科技奖项、几十项发明专利——这些通常属于原单位而非新公司。要看专利清单上的申请人、看有没有技术转移或独占授权协议、看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批没批。没有这一步,一家技术公司在法律上可能只是一个团队。
- 关键人的投入形式。教授、杰青、院所负责人挂在团队页上,是全职、兼职还是仅任科学顾问,差别巨大。另外,高校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取酬有明确的合规限制,这一条最好在交割条件里写清楚,而不是留给日后。
这两问不友善,但省下的是双方后面几个月的时间。
04
为什么结构比估值更值得谈
估值是零和的:你多一分他少一分,谈到最后往往靠耐力。结构不是——同一笔钱换一种给法,双方拿到的东西可以同时变多。
最常见的一种情形:资金方现金紧(正在还债、正在补流),但手上压着大量利用率不足的资产——算力、厂房、产能、渠道、试点场景。而标的最缺的恰好是这些用现金也未必买得到、或者买得起也排不上队的东西。
这时候把非现金资产按可比市价折价作价、和一部分现金合起来换股权,三件事同时发生:标的拿到最缺的生产资料;资金方的实际现金支出显著下降;那笔闲置资产多了一个真实的外部使用方。这不是技巧,是把双方的约束条件摆在一起之后自然浮出来的解。
代价也要说清楚:结构越巧,作价越需要第三方依据,涉及上市公司时还要先过信息披露与关联交易这一关。这些是必须做的功课,不是可以绕过去的麻烦。
05
三条自己也守的红线
- 不承诺融资结果,不按融资额或投资收益分成。能承诺的只有过程,承诺结果的人多半在卖别的东西。
- 不为没核实过的材料背书。可以说「这条技术路线我认为成立」,不能说「这个团队的专利没问题」——除非亲自看过权属证明。
- 不碰内幕信息。涉及上市公司的任何意向,在公告之前都是敏感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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